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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意圖。行政院消保處去年總計接獲2632件電信行動通訊行動消費糾紛,以投訴用戶數占電信全體比例統計發現,亞太電信比例最高,高達0.231‰。圖/Ingimage 分享 facebook 「電話撥不出去、也接不了」,行政院消保處去年總計接獲2632件電信行動通訊行動消費糾紛,高達3成消費糾紛起因於通訊品質差,消保處以投訴用戶數占電信全體比例統計發現,亞太電信比例最高,高達0.231‰,台灣之星則是第二名,比例為0.175‰,第三名則是台灣大哥大,比例為0.091‰。根據消保處統計發現,近兩年來,電信投訴比例排名都維持一樣,以高至低依序為,亞太電信、台灣之星、台灣大哥大、遠傳、中華電信。不過若以投訴案件「量」,去年度以高到低依序排名為中華電信750件、台灣大哥大676件、遠傳555件、亞太394件、台灣之星292件。去年度消費爭議高達3成都是通訊品質、其次則是綁約退款比例達1成6、最後才是故障與維修比例達1成2。消保處說,消費者投訴通訊品質太差都要求解約、退款,若原因不可歸咎於消費者,如基地台遷移等,經消保官協助都獲得協助。消保處提醒,依據相關法令,電信合約設有「7日試用期間」,消費者試用期間可在住家、辦公場所等經常出入的地方,測試通訊及上網品質,若無法使用,可向業者解除合約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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